为持续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,切实有效降低企业负担,进一步规范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成本,推行电子保单保函,现决定公开征集电子保函机构,开展电子保函系统对接工作。
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
(一)银行机构 具备开展保函业务资质,符合保函业务经营条件。
(二)保险机构
1.具备开展保证保险业务资质,符合保证保险业务经营条件,未受到保证保险业务经营限制,相关保险产品经过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。
2.依法依规与征信机构进行数据对接。
3.符合规定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。 4.具备验证投标人基本户缴纳保费的能力。
二、办理流程
(一)提出对接申请 按照办理材料相关要求提交对接申请资料,成都国万一次性告知办理资料是否满足对接条件。
(二)完成系统对接 根据成都国万《电子保函系统接入技术规范要求》完成自身电子保函系统建设,建设完成后与成都国万进行系统对接测试。
(三)签订合作协议 系统对接测试成功后签订《投标电子保函合作协议》。
(四)系统上线运行 双方根据约定安排系统上线,并做好系统运维工作。
三、办理材料
(一)银行机构
1.电子保函系统对接申请表(原件纸质版1份,详见附件1)。
2.营业执照(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纸质版1份)。
3.金融许可证(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纸质版1份)。
4.电子保函业务负责人授权委托书(加盖公章的原件纸质版1份,详见附件2)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纸质版1份)。
(二)保险机构
1.电子保函系统对接申请表(原件纸质版1份,详见附件)。
2.营业执照(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纸质版1份)。
3.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(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纸质版1份)。
4.法人公司授权开展保证保险业务的授权证明材料(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纸质版1份,此项由经营范围不含保证保险的非法人公司提供)。
5.保证保险业务未受到经营限制、基本户缴纳保费已验证的承诺书(加盖公章的原件纸质版1份,详见附件3)。
6.与征信机构进行数据对接的证明材料(如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批复文件或其他征信机构相关协议,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纸质版1份)。
7.相关保证保险产品经过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证明材料(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纸质版1份)。
8.电子保函业务负责人授权委托书(加盖公章的原件纸质版1份,详见附件2)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纸质版1份)。
四、办理时间
现场办理。
工作日上午9:00—12:00,下午13:30—18:00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王先生
联系电话:028-60105556
地 址:成都市高新区吉瑞一路188号高新创合中心A1座8楼803(成都国万科技服务有限公司)
附件: 1.电子保函系统对接申请表 2.电子保函业务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.承诺书
成都国万科技服务有限公司
2023年3月30日
相关附件:附件1.电子保函系统对接申请表.docx
相关附件:附件2.电子保函业务负责人授权委托书.docx
相关附件:附件3.承诺书.docx
